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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负一层公共服务区社会力量合作运营项目招募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04-17
阅读人次: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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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畔三江交汇处,是集广东美术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文学馆于一体的重大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总展陈面积达4万平方米,建筑从东西两侧向中心逐渐抬升,形成叠级造型,以“文化巨轮、时光拱廊、鹅潭写意、云山艺境”为设计理念,寓意着满载岭南文化艺术宝盒的巨轮即将扬帆启航。是展示岭南文化精髓的重要窗口。2024年2月被选定为“广州十大文化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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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1: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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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2: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夜景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提升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广东省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文旅公〔2025〕38号)、《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穗发改规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以下简称“艺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合作方,负责负一层公共服务区(约1050平方米,不含中庭)的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负一层公共服务区社会力量合作运营项目。

  二、招募单位

  广东美术馆(作为艺术中心管理单位)

  三、项目概况

  (一)运营区域:艺术中心负一层公共服务区,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不含中庭,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图纸)。

  (二)合作目标: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提供高品质、普惠性的配套服务,打造彰显湾区特色、氛围友好、管理规范的文化设施配套空间。

  (三)合作原则:公益导向、市场运作、专业运营、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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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3:白鹅潭大湾区艺术负一层公共服务区入口

  四、合作内容与要求

  (一)合作模式

  1.艺术中心提供运营场所,合作方按运营场所面积占艺术中心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物业费用,按实际支付水电费用。

  2.合作方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收费服务。

  3.采取“营业额分成 年度保底”的合作分成模式。

  (二)运营内容

  1.提供符合政策规定和艺术中心定位的简餐饮品、文创产品零售、研学活动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及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

  2.空间规划、业态布局、品牌引进、日常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市场营销推广等活动,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艺术中心各项管理规定,确保运营安全、规范、有序。

  3.空间布局必须满足消防应急疏散要求。

  4.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须严格遵循《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并公示。

  (三)合作期限

  拟定为5年。采用“1 1 1 1 1”模式,即首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每年续签下一年度协议。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

  (四)分成原则

  1.营业额分成:合作方提交的运营方案中需明确营业额分成比例(该比例不得低于13.5%)。最终比例将依据评审结果在合作协议中约定。

  2.年度保底:年度营业额分成未达到年度保底收益(基于场地评估确定,年度保底收益为人民币90.72万元/年,首年按不少于70%支付,即63.50万元,从第二年度开始按100%支付)时,合作方应补缴至保底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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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4:白鹅潭大湾区艺术负一层公共服务区(东边)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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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5:白鹅潭大湾区艺术负一层公共服务区(西边)现状

  五、应征方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签约资格。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丰富的商业空间运营管理经验,尤其是在文化场馆、商业综合体、文旅项目、公共空间等类似场景的运营业绩和成功案例(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拥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及应急预案。

  (五)具备与项目定位相匹配的品牌资源、招商能力和营销推广能力。

  (六)认同艺术中心的公益属性和文化定位,承诺在运营中体现湾区特色和文化品位。

  (七)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声明或相关证明)。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公开招募流程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美术馆官网发布。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二)现场踏勘(可选)

  招募单位将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0点组织现场踏勘,介绍场地基本情况。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6年4月23日前将踏勘报名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yszxgwh@163.com。未报名者视同放弃踏勘。

  (三)意向报名与资格审查

  1.意向应征方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即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1意向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yszxgwh@163.com。

  2.招募单位将对提交报名登记的意向方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收到《招募邀请函》及详细材料要求清单。

  (四)提交评审材料

  收到《招募邀请函》的应征方,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密封提交完整的评审材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含运营方案、资质证明、业绩证明、财务证明、团队介绍、概念设计方案、分成比例承诺、保底承诺等加盖公章),于2026年5月15日前送达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广东美术馆联系人杨先生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收。

  (五)专家评审

  招募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方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并可能安排现场陈述与答辩环节(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评审将依据评审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1.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合作方,并在广东美术馆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招募单位将与最终确定的合作运营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七、联系方式

  招募单位:广东美术馆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56504

  电子邮箱:yszxgwh@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广东美术馆

  八、重要说明

  1.本公告为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招募单位所有。

  2.应征方在参与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招募单位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和时间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4.相关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1.意向报名登记表.doc

                  2.负一层公共服务区平面图.doc

  

  广东美术馆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