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拉动消费复苏 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的实施办法》(东府〔2020〕2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2020年支持保障供应运输专班物流类企业车辆专项资金(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