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办,各税务分局(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联合审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校友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享受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海区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办,各税务分局(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联合审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校友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享受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海区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