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发展,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4号)规定,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025年度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评“优秀”等级的工作站(20家)
二、获评“良好”等级的工作站(34家)
三、获评“合格”等级的工作站(59家)
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现对获评“优秀”和“良好”等级的54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单位再接再厉,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工作站要以先进为榜样,强化信息咨询、维权援助、纠纷调解、宣传培训等服务,创新工作举措,聚焦产业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