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2019】 6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及第六届广东专利奖(东莞市)获奖项目进行配套奖励。其中,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配套奖励2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配套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 万元。具体拟配套奖励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潘俊炜
电话: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