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府办〔2021〕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企业符合准入资格条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上述企业的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将情况书面提交至深圳市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238号C1综合服务楼317,联系电话:0755-86528331。
深圳市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