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过“人才申报、资格审查、部门核查、安全信用审查、实地考察”等环节的审查评价,形成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结果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
电话:0769-2222941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