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1〕57号)《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 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东科〔2022〕55号)《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1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2026年第二季度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验收,现对《3.0T MRI灌注联合T1、T2mapping定量分析技术鉴别不同免疫组化分子表达的乳腺浸润性导管癌的研究》等40项社发重点项目及科技特派员项目的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叶志炜,0769-22831342
附件:2026年第二季度社发重点项目及特派员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