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龙岗区支持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审批工作指引》,我局于2020年已经受理、审核质量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和知识产权贯标拟扶持项目,现将龙岗局2020年质量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拟资助名单(详见附件1-3)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网站和龙岗区政府在线网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