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3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完成了出口信保“企业类”事项的评审,现将“企业类”事项拟支持金额在佛山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7天)
联系电话:0757-83360046
附件:2024业务年度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项目方向-出口信保“企业类”事项)公示表.pdf
佛山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