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智能建造产业园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海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4株,其中行道树2株。
(四)项目位置:坪地街道龙凤路西侧距离前方规划富华路约100米处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坪地街道岭背新村公园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智能建造产业园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 电话:0755-8487900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海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