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菅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52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同意对21个2020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给予立项资助,分别为中小微企业托管服务奖励项目2项、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项目5项、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合项目4项、企业运营类专利微导航项目(第二批)10项,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菅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20〕52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同意对21个2020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给予立项资助,分别为中小微企业托管服务奖励项目2项、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建设项目5项、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合项目4项、企业运营类专利微导航项目(第二批)10项,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