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人才工作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建设,广泛发动和汇聚社会资源支持及保障大赛筹办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融合作伙伴”、“企业合作伙伴”、“媒体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大赛合作伙伴)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概述
(一)征集单位: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二)征集对象:在创业孵化、投融资、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市场推广、法律财税咨询、管理咨询、新闻宣传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资源优势,且有意愿、有能力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各类机构。
(三)合作内容:为大赛赞助提供设备物资、技术保障、专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基于自愿原则和市场化机制,为参赛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提供专业服务支持。
(四)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五)征集程序:大赛组委会发出征集公告;意向单位提交《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合作伙伴并公布。
(六)征集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
(七)合作期限:自大赛组委会公布合作伙伴之日起至大赛结束之日止。
二、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园区运营机构;
(二)创业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技术转移中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
(五)创业辅导机构、创业培训机构;
(六)中试基地(平台);
(七)行业龙头企业;
(八)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网络新媒体平台及自媒体,科技类、创新创业类行业垂直媒体,以及具备优质内容生产与传播能力的融媒体机构等。
(九)其他相关领域的专业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
三、应征机构基本条件
(一)机构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或设有常驻服务团队,运营状况良好,信誉可靠,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业能力:拥有与服务领域相匹配的专业团队,核心人员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成功案例,熟悉博士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的特点与需求;
(三)资源网络: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拥有稳定的技术、市场、资本、导师等资源渠道,能够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支撑;
(四)服务业绩:具有为科技型企业或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的成功经验和显著业绩,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合作意愿:自愿为大赛赞助提供赛事所需设备物资、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自愿并按照市场化机制为参赛博士博士后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
(六)财务状况:合作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相关服务职责的经济能力;
(七)合法合规:合作伙伴提供的设备物资及技术服务必须合法、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安全等标准,且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四、服务职责
大赛合作伙伴须结合自身优势,基于自愿原则和市场化机制,积极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职责:
(一)赛事支持与宣传发动:为大赛赞助提供设备物资、技术保障、专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承办或协办大赛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项目对接会等各类活动;协助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能够为大赛提供宣传报道、内容制作、渠道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并发动和征集参赛项目、揭榜领题张榜项目;
(二)创业孵化服务:提供办公场地、孵化空间、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协助办理企业注册、政策申报等事宜;
(三)投融资服务:提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信贷融资、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组织开展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活动;
(四)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技术评估、检验检测等服务;
(五)市场拓展服务:协助对接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供市场分析、品牌建设、营销推广等支持;
(六)法律财税与咨询服务:提供法律顾问、股权结构设计、财税规划、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咨询与辅导;
(七)创业辅导与培训:组织创业培训、导师结对、经验分享、政策解读等活动,提升博士博士后创业者的综合能力。
五、支持举措
纳入大赛合作伙伴的,大赛组委会将提供以下支持:
(一)品牌展示与资源对接推介:以大赛合作伙伴身份,在大赛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赛事服务手册、决赛现场等渠道予以呈现;优先推荐参与大赛项目对接活动,与张榜单位、参赛博士博士后团队精准匹配。
(二)评审合作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大赛合作伙伴相关专家纳入大赛评审专家库;
(三)宣传推广支持:通过大赛平台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双创大赛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大赛合作伙伴的特色服务、成功案例等进行宣传报道;
(四)沟通协调服务: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大赛合作伙伴服务开展情况,协助解决其在服务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st_hujinhui@gd.gov.cn,并注明“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合作伙伴应征-单位名称”:①《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合作伙伴申请表》(见附件);②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③单位简介、主要服务内容、核心团队介绍、成功案例等材料。
(二)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大赛合作伙伴并适时公布。
附件: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合作伙伴申请表.doc
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6年5月13日
(联系电话:020-83137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