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2〕4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
一、巡游车企业初评结果
二、巡游车驾驶员初评结果
巡游车驾驶员初评结果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及申诉渠道
公示期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示期间,各企业或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提出申诉或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诉受理电话:83797283。
申诉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附件:2024年度深圳市巡游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汇总表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