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函〔2025〕15号),为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示范展示基地应对周边地区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基地开展不少于1个(项)省级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不少于1场(不少于50人)培训观摩活动,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二、申报对象
重点围绕粮食类农作物为主,兼顾蔬菜、水果、花卉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在本区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主导品种或农业主推技术,惠城区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均可由所属镇、街道推荐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固定的生产场所,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效基地(租赁或产权)合同和养殖证明。
2.基地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辐射影响力。种植类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亩以上,大棚种植30亩以上、渔业养殖水体50亩、工厂化养殖产量年产15吨以上、花卉种植10亩以上,家畜养殖存栏1000头(只)以上,家禽养殖存栏5万羽以上。农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生产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示范推广作用明显。
3.基地主导品种为省农业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基地环境状况良好,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基地,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基地管理比较规范,近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境污染、欠税和信用等不良记录。
6.获得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精勤农民)证书、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证书,产品通过“二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获评“粤字号”农业品牌等荣誉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补助资金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基地所需的农(畜牧、渔)药、化肥、种子、水产苗种、农业机械、生产设施设备、试验、检测仪器等农业生产物资投入,以及示范展示标牌制作、资料印刷、组织展示、宣传、交流活动等。
五、遴选程序
(一)符合遴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纸质版材料经所属镇(街道)资格审核及真实性审查后,于5月23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科教信息与机械化管理股,申报材料包括:
1.《2025年度惠城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见)。
2.独立法人资格完备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信用报告(近期1月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平台A级认定截图、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
3.开展农业品种、技术、示范应用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申报计划书,包括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工作计划、实施后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镇(街道)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
联系人:黄云熙,联系电话:7829600。
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区政府三号楼6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