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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浙江省
信息来源: 浙江省商务厅
关于浙江省第四批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1
阅读人次: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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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修订印发<关于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第四批外资研发中心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经严格评审和征求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意见,现拟定杭州明德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等30家外资企业为浙江省第四批外资研发中心,现予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21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商务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要求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堰,0571-87057566

邮箱:906644803@qq.com

 

浙江省商务厅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