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宣通〔2022〕2号)相关规定,经过项目审批相关程序,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拟对2025年度30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9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部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755-8818052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区政府大楼八楼1826室
附件:龙岗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资助计划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