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6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东莞市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限于以下三种类型:
1.东莞市内注册登记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东莞市内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二)申报单位需有多次承办(或自主举办)省、市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的经历。
(三)申报单位具有组织各类宣讲专家和比较广泛的服务对象参与的能力;具有承担项目相关工作的团队。
(四)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能满足财务审计管理要求。
二、支持额度项目支持额度共30万元,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共3个项目。
三、宣传培训活动内容范围具体活动内容和形式由申报单位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拟定,以下仅供参考:
(一)专利申请实务培训;
(二)专利信息综合利用培训;
(三)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讲座;
(四)知识产权发展论坛;
(五)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训;
(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培训;
(七)专利权质押融资与专利保险业务培训;
(八)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
四、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证明材料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近三年省、市相关项目经历证明材料(不少于2项);
(五)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资格、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根据宣传培训项目要求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申报要求和立项程序
(一)该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同一单位只能申报其中一项,申报时可指定申报某一项目并选择是否接受调整。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附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伍份(其中至少两份为盖章原件),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611室);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张姮、陶晓鹏;联系电话:0769-26986715。
(四)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17:00。
(五)立项程序:项目受理后,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择优立项并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