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第4.1.4条。
2.政策内容
获得5G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或牵头起草5G标准并发布在市级及以上信息平台的机构,给予参与5G应用、芯片、专网、射频天线、物联网模组、智能终端、能耗管理等领域的研发人员最高10万元奖励。同一家科研企业(机构)一年内申报最多5人。
个人累计奖励达到80万元的,可认定为Ⅰ类福田英才;个人累计奖励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个人累计奖励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3.申请条件
3.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3.1.1.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且依法纳税、企业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3.1.2.一年内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
3.2.申请人的条件
3.2.1.应在申报单位已经从事5G应用、芯片、专网、射频天线、物联网模组、智能终端、能耗管理等5G领域研发工作1年以上,且在福田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
3.2.2.须以第一作者获得5G相关技术发明专利,或参与起草国际标准,或在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的排名分别为前十五名、前十名、前五名。以上同一标准或专利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同一国际标准的同一家企业(机构)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3.2.3.参与的国际标准须经3GPP、ITU或IEFT等组织认定,参与的国家标准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认定,参与的行业标准须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参与的深圳市地方标准须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
3.2.4.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或参与制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后,须在一年内提出奖励申请,否则不予奖励。
3.2.5.不得因同一事项申请福田区其他关于发明专利的补贴奖励。
4.支持事项
4.1.资金奖励
4.1.1.对参与制定5G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的研发人员,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
4.1.2.对获取5G相关发明专利的研发人员,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
4.2.认定福田英才
根据奖励对象的意愿,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认定为福田英才,由企业自行推荐。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政策内容。
5.申请材料
5.1.5G研发奖励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英才荟5G研发奖励申请表(附件1) |
原件(盖章) |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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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权5G发明专利证书或参与制定5G标准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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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报人所在单位证照(三证合一) |
交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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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推荐奖励对象的社保清单,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或不便提供的,可提交说明材料及个税清单(截至提交材料之日,需至少连续缴满一年) |
交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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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请人员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需295*413像素)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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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人员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
复印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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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自行在深圳信用网打印) |
打印(盖章) |
5.2.福田英才认定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申请人员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需295*413像素)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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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田英才信息收集表(附件2) |
原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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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工信局发放5G研发奖励的拨款凭证、区工信局发放奖励的公示截图 |
复印件(盖章) |
6.申报程序
6.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6.2.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得到预审受理后,将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6.3.审核并受理。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6.4.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6.5.拨款、送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一次性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6.6.认定福田英才。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6.7.办结。申请人材料留存于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存档。
7.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7.1.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7.2.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8.其他说明
8.1.本指南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8.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申请人数不超过5人,下一年申请人可为同一人,由企业自主确定。
8.4.申请人获得20万元以上奖励的,应承诺五年内工作关系不离开福田,否则要退回本政策支持资金。
8.5.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翌年指南另行发布。
8.6.本指南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业务咨询电话:82918333-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