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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华】关于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百十五”企业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3
阅读人次: 232
  • 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百十五”企业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2018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

  二、申请项目

  “百十五”企业资助类

  三、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8日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百十五”企业资助类申请书》(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http://www.szlhxq.gov.cn/)、龙华经服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SZLHeconomy)、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等平台。

  (二)申报网址: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183.56.159.148:8090。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黄工:15860759627)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四)事项咨询:

  联系人:熊先生,电话:23336010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614室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