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质量强国建设和质量强省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质量品牌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禅城区质量发展水平,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务院公报〔2023〕5号)等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外及其它省市有关质量奖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对《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形成《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就《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文件内容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公平竞争影响)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9号)。来信请注明“《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82061625@163.com。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