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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技术改造重大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阅读人次: 225
  • 政策原文

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组织开展2018年技术改造重大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

  3.项目(或示范应用项目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智能化改造及质量提升工程

  1.基于自主品牌装备(系统)的智能化示范工厂项目

  2.药品质量提升工程

  3.食品质量提升工程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智能化改造工程

  (二)高端装备及相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5.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工程

  6.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工程

  7.机器人提升工程

  8.高性能医疗器械工程

  9.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工程

  10.智能网联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工程

  11.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工程

  (三)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

  12.先进金属材料发展工程

  13.先进有机材料发展工程

  14.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发展工程

  15.先进复合材料发展工程

  16.前沿材料发展工程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于12月1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在线提交。

  申报入口1:www.szpb.gov.cn->办事服务->其他服务->"国家、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初审转报"->办事指南->在线申办。

  申报入口2: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90000600169396609313440300 ->在线申办。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市发改委:0755-88127431

  市经信委:0755-88101083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