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创新提升服务贸易,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力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等工作安排,2025年深圳服务贸易发展扶持政策要点,供广大企业参考。
一、推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通过合法合规信息通信网络跨境传输数据、数字产品或提供数字内容服务、扩大数字服务出口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鼓励承接高增值型外包业务。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信息技术外包(IT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等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围绕服务外包高端领域,培育一批功能完善、创新突出的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培育壮大高端专业服务出口市场主体。支持会计、法律和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和竞争优势的专业服务机构,扩大跨境专业服务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提升金融服务出口能力。支持创新发展跨境金融服务,围绕金融保险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和竞争优势的金融领域服务贸易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五、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事后资助。
六、支持扩大技术出口业务规模。支持企业扩大除《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所列的技术之外的技术出口,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技术出口实际执行额分档予以最低8万元、最高100万元奖励。
七、鼓励企业申请国际通行资质认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CMMI5、ISO27001等国际通行资质认证,对每个符合条件企业的资质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发生额50%、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事后支持。
八、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际执行额分档予以最低5万元、最高100万元奖励。
九、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并成功纳入“四上”企业库,且于次年实现营业收入规模正增长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十、促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服务能力。支持承接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等的服务贸易企业申报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