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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5
阅读人次: 128
  • 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183号)要求,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30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30日18:00(仅限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410-2415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议室(受理联系人:范小姐,联系方式:15625202991)

  三、咨询电话

  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88100675、15002090560。

  先进技术:88101362。

  系统服务:88100675、15002090560。

  本事项的《申请指南》(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请指南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3.深圳市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操作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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