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引进培养基础科研人才,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力,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起草了《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8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6年7月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11楼1110室,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收,联系电话:0755-86520329;邮编:5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至pszx3@sticmail.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