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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12
阅读人次: 410
  • 政策原文

事项名称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深圳妈湾电力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妈湾电厂内

建设年限

32个月

总投资

645094万元

资金来源

2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来自银行货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关停拆除原有4台旧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建设2台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

审批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5-88127963

电子邮件

sznyxx@fgw.sz.gov.cn

邮件编码

518038

邮政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8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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