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公共汽车运营服务企业运营行为,引导公共汽车企业完善管理、保障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公共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佛山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也请一并提出。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按照如下方式之一向我局提出:
(一)信函∶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交科收,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8222 8450。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hja@jtys.foshan.gov.cn。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关于《佛山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等类似表述,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佛山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zip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