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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项目承办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6
阅读人次: 111
  • 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要求,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推进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规范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我局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开展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包括初级技术经纪人、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三个等级,现发布《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项目承办规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读并积极申报。

  咨询电话:0755-86715023、86089580。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项目承办规则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