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深汕办规〔2024〕4号)的连续性、稳定性与科学性,确保决策实施成效得到持续巩固,我局结合上级工作要求,修订了原《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部分条款,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6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
(一)寄信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深汕湾科技园2栋,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22101882;
(二)电子邮箱:sstsk@mail.amr.sz.gov.cn;
(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以单位名义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