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力度,提高专项资金审批效率和社会效益,我单位在总结前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基础上,对《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修订说明予以公开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福田政府在线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1613室。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tzj@szft.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宣传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