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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限期提交《光明新区2018年低效林改造工程》结算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5
阅读人次: 105
  • 政策原文

深圳市东方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由你司承建的“光明新区2018年低效林改造工程”,已按规定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我局多次催告,你司仍未按要求提交工程结算书,已导致该项目无法开展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及财政审计等工作。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推进项目竣工结算办理,依据双方签订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相关约定,现就限期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事宜严正公告如下:

  一、请你司务必于2026年5月29日18:00前,向我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201室,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755-27400368)一次性、完整提交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光明新区2018年低效林改造工程》项目全套竣工结算资料。

  二、若你司未在上述限期内提交结算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且未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你司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