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相关变更的函
发布时间: 2025-07-09
阅读人次: 103
  • 政策原文

  深金管复〔2025〕51号

  

深圳市汇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深府〔2011〕135号)、《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变更事项申报指引》(深府金发〔200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拟任董事、经理刘渝的任职资格;同意你公司免除原董事、经理陈萍的任职资格。

  二、同意你公司拟任董事王晓萍的任职资格;同意你公司免除原董事李吟发的任职资格。

  三、同意你公司拟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钢民的任职资格;同意你公司免去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吟发的任职资格。

  四、同意你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2903”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1066号蓝郡左岸花园裙楼4楼403”。

  五、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