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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08
阅读人次: 115
  • 政策原文

  为完善宝安区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的评估机制,规范活动评估工作,细化量化活动奖励标准,结合宝安区实际,我局修订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体育馆西区312(邮政编码518101),信封上注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bawtly-cyfzk@baoan.gov.cn,联系电话:29641303,联系人:梁先生。

  (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等提出建议意见。

  附件: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   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