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宝安区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的评估机制,规范活动评估工作,细化量化活动奖励标准,结合宝安区实际,我局修订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5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宝安体育馆西区312(邮政编码518101),信封上注明“文博会相关文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bawtly-cyfzk@baoan.gov.cn,联系电话:29641303,联系人:梁先生。
(三)通过填写网页下方的意见征集表等提出建议意见。
附件:1.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文博会相关文 化产业活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