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现决定废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54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现决定废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54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