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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16
阅读人次: 114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宝安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349号)(通知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5/art_aa8e363bb6f8492b8646550ce2ee8c4d.html)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区组织申报2025年工信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须为独立法人)于2025年9月19日18:00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原国家级孵化器需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和补充。

  二、材料提交和审核安排

  (一)材料提交:申报主体于2025年9月19日18:00前将孵化器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报送至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材料寄送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宝安区科技馆1001,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5-29748148),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cxzx1@baoan.gov.cn。

  (二)材料审核: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采取实地抽查方式核实申报信息真实性;同时对照《管理办法》关于标准级孵化器的认定条件,对原国家级孵化器更新的数据进行初核。

  三、相关安排

  根据市级要求,我区审核完成后,将于2025年9月22日18:00前,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后续市级审核、公示等环节将由市工信局统筹推进,相关进展将及时告知各申报主体。

  四、联系方式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0755-29748148/85258433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010-69943997/69943998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