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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5年盐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6
阅读人次: 110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单位应向统计部门提交有关统计入库资料和定期填报统计报表。按照国家统计局安排部署和省、市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现开展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入库工作,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2024年10月1日及以后注册成立的单位,2025年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于达到标准的次月8日前,提供有关入库资料。

  二、请2024年10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的单位,2025年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于11月20日前,提供有关入库资料。

  三、请以上单位严格按照统计标准和入库资料要求提交入库资料(详见附件1),通过入库审批后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具体填报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盐田区统计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杜琴,0755-27408574;姚煜,0755-8817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