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广旅体局:
为规范、引导和促进全市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推动文化体育企业聚集,实现文化体育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根据《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佛文产〔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对已认定的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考核工作,同时启动2025年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区局协调镇街文化体育和经促部门积极发动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区申报认定的名额为示范园区1个、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体育产业示范基地2个。请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其中示范基地必须是佛山市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优质文化、体育企业,且进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行业代码为文化、体育产业代码(请参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
2.新申报的园区、基地请填报以下材料:
(1)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考核)表;
(2)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考核)表;
(3)相关佐证材料。
3.已认定的园区、基地考核请填报以下材料:
(1)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考核)表;
(2)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考核)表;
(3)年度发展报告;
(4)相关佐证材料。
二、时间要求
从发文之日起启动认定、考核工作,请各区局通知相关单位于5月30日前将认定(考核)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区局,区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6月6日前将认定(考核)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文广旅体局。
附件:1.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考核)表
2.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考核)表
3.2025年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
4.2025年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考核名单
5.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管理办法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韵冬,电话:0757-2878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