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对在福田区重点律师事务所担任团队负责人的青年优秀律师,根据团队业绩等情况,给予最高2万元支持。每家律师事务所最多可申报5名。
三、申请条件
2025年度营收达2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且执业律师人数达50人的,获1个申报青年优秀律师的名额,在此基础上,执业律师人数每多50人增加1个申报名额,最多获5个申报名额。每名青年优秀律师可申请2万元奖励。
|
执业律师人数 |
50至99人 |
100至149人 |
150至199人 |
200至249人 |
250人以上 |
|
可申报名额 |
1 |
2 |
3 |
4 |
5 |
(一)申报对象:在福田辖区重点律所执业且团队创收或法律服务成果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团队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1.执业机构条件
(1)申请主体为福田区的律师事务所;
(2)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50人;
(3)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
2.申请人条件
(1)申请律师为优秀团队负责人;
(2)申请律师需执业满5年;
(3)截止至申请日期,申请律师不满40周岁。
3.青年优秀律师标准(满足以下类型之一皆可)
(1)上年度实现团队创收200万元以上的团队负责人;
(2)上年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产业领域等法律服务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的团队负责人。
(注:上述1和2为前提条件,需同时满足后,申请人再根据3的标准择一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支持事项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优秀律师给予最高2万元支持,每家律师事务所最多可申报5名。
五、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
序号 |
材料清单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
1 |
福田英才荟青年优秀律师支持申请表(附件1) |
原件(签字、按手印、盖公章) |
1 |
|
|
2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
复印件 (盖公章) |
1 |
|
|
3 |
律师事务所上年度审计报告 |
复印件(盖公章、骑缝章) |
1 |
|
|
4 |
律师事务所上年度规模(执业律师人数)佐证材料 |
复印件(盖公章) |
1 |
|
|
5 |
团队负责人证明(参照附件2) |
原件(盖公章、签字) |
1 |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负责人需签字盖章 |
|
6 |
律师执业证 |
验原件交 复印件 |
1 |
|
|
7 |
申请人身份证 |
验原件交 复印件 |
1 |
|
|
8 |
申请人银行卡 |
正反面复印件 |
1 |
(需手抄完整开户行信息、银行卡账号,签名) |
|
9 |
法律服务合同、发票或 上年度在优化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产业领域等法律服务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的奖项证明 |
复印件(首页签字、盖公章、骑缝章) |
1 |
申请人满足上年度实现团队创收200万元以上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及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5年内;满足在优化营商环境、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产业领域等法律服务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时,提交相应的奖项证明 |
(二)材料提交要求:请申请人严格按材料清单及相关附件要求准备材料,为每个附件排序并编写文件名,确保内容清晰,并以PDF格式扫描上传。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福田区司法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提交材料。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审核。福田区司法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对纸质材料和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件并说明理由。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自有效受理之日起,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
(二)递交材料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综合窗口。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其他说明:
1.曾领取过《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福田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关于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和“广东省优秀律师”奖励的,本政策不予重复支持;以往申请过“新执业律师”奖励并初次申请“青年优秀律师”奖励的,对领取过0.5万元的,给予1.5万元进阶支持,对领取过1万元的,给予1万元进阶支持;由律师事务所作为申请主体,统一提交本所内所有拟申请的青年优秀律师申请材料,每名青年优秀律师仅能领取一次。
2.申请人同时符合青年优秀律师支持、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支持、法律行业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条件的,或者同时符合我市其他同类性质人才政策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奖励。
3.本指南中提到的“上年度”为2025年度,“XX个/年/万元以上”,则表示含本数。
(三)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四)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五)本指南由福田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司法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0755-8352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