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784号)、《佛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佛农农函〔2025〕59号)要求,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我市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培训任务,现拟按有关条件和程序遴选项目实施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2025年我市计划开展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农机手技能提升以及乡土文化能人等3个专题培训班,共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3名。其中,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41名;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专题162名;乡土文化能人专题100名。
一是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渔业安全生产全链条关键环节,重点强化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核心能力。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技能、风险隐患自查、应急逃生处置等关键领域,旨在切实提升渔船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办3个班次,共培训不少于162人,按照不超过500元/人/天标准,培训不少于12天,计划12月中旬前完成。
二是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及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以及有意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从业人员,课程设置聚焦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农机应用技术及农机安全生产等关键技术领域,强化实操实训与作业演练,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质量与效能水平。举办1个班次,培训不少于41人,不超过500元/人/天标准,培训不少于12天,计划11月底前完成。
三是乡土文化能人专题培训。精准遴选深耕乡土、具备文化技艺专长的农民文化骨干及农文旅融合领域从业者,依托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村艺工坊、精品民宿等载体,因地制宜实施定制化专题培训,着力培育乡村文艺创作骨干、乡土文化传播使者及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举办2个班次,共培训不少于100人,不超过500元/人/天标准,培训不少于12天,计划11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专题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列入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综合类),培育专题与本次拟举办的培训班一致。
(二)拥有稳定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
(三)拥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按专题申请承担多个培训任务,以上3个专题可兼投兼中。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规定,本次公开遴选按照“各培育机构自主申报-农业农村部门初步审核-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择优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评审结果呈报党组会议审议”的流程进行。
(一)培育机构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向我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组织实施方案(包括课程设计、师资团队、管理团队、招生方案、具体实施执行计划等)及各项证明材料,于10月14日前报我局市场信息科(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307市场信息科,以收到时间为准;联系人:李先生,0757-83363538)
(二)农业农村部门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核,10月15日前确认评审对象。
(三)组织评审。10月17日前组织5名相关领域专家按照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综合评审,给出承担相应培育任务的机构建议名单。
(四)会议研究。专家评审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承担单位名单。
(五)公开结果。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名单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合同。结果公开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相关申报资料提交到市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以实际签收资料日期为准,不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经遴选确认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对照《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附件3)、《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指导目录》(附件4)组织实施好专题培训班,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和验收标准方可结算尾款。
附件:1.申报书
2.佛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评审标准
3.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
4.2025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指导目录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336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