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顺德区发展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佛山市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应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第八条要求,并于5月31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二、请各区认真审核企业、园区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区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于6月10日前函报我局,报送材料包括企业、园区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同时在管理平台提交推荐。
三、现有广东省、佛山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如需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2.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
3.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7日
(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3994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