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财政补贴管理相关工作要求,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财政专项资金配置,对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策导向,结合深汕工作实际,我局现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予以修订,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10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
(一)寄信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深汕湾科技园2栋,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55-22101882;
(二)电子邮箱:sstsk@mail.amr.sz.gov.cn;
(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以单位名义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