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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培训计划(第三期)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03
阅读人次: 103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经公开遴选、社会公示等程序,我局择优确定了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培训计划(第三期)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培训计划(第三期)项目由深圳高级经理研修院(深圳企业家研修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资本市场学院、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等承办,计划开展11个培训项目,包括短期专项培训项目4个、长期研修班项目6个、海外研修班项目1个。各培训项目课程安排详见招生简章(附件2-12)。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名额

  (一)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培训计划(第三期)项目,培训对象为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的企业家、高层管理人员。报名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各培训项目招生简章。

  (二)专精特新企业出海、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方向有关培训项目,每班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训人员数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三)为惠及更多企业学员,每个培训班次每家企业限报1人;每个学员限报1个培训项目。

  三、培训费用

  (一)我局在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中按照相关规定对培训项目给予补贴。

  (二)短期专项培训项目不向企业学员收取学费。长期研修班项目、海外研修班项目企业学员自筹费用,按照我局计划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1)。

  四、报名事宜

  招生工作由各承办单位组织开展。有意愿报名的企业可径向各承办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招生简章。

  五、监督电话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82975903。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企业家培育工程“星耀鹏城”培训计划(第三期)项目名单

  2.深圳高级经理研修院(深圳企业家研修院)专精特新企业出海专题培训班招生简章

  3.深圳高级经理研修院(深圳企业家研修院)新型工业化专题培训班招生简章

  4.深圳高级经理研修院(深圳企业家研修院)AI创新生态专题培训班招生简章

  5.深圳高级经理研修院(深圳企业家研修院)投融资专题培训班招生简章

  6.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工商管理研修班招生简章

  7.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研修班招生简章

  8.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专精特新领军企业家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9.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企业管理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10.资本市场学院深圳市企业资本运作高层次人才研修班招生简章

  11.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12.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启示:日韩科技产业升级实践研修班”招生简章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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