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与清华大学合作协议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科学编制“佛山-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申报指南,精准支持我市高校、重点科创平台、省实验室及科技型企业联合清华大学开展深入合作,现公开征集2026年“佛山-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佛山-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分为三类,一是有组织科研项目,重点支持佛山高校、重点科创平台、省实验室及科技型企业联合清华大学共同出题、结对攻关;二是校企联合攻关项目,支持佛山市企业和清华项目团队开展横向合作,建立“企业出题-双方共同解题”机制,按企业研发资金投入给予配套支持;三是产业化落地项目,支持成熟度较高的重点创新类项目成果到佛山产业化落地。专项优先支持具备良好合作基础、攻关目标明确且与佛山新兴或战略产业结合度高或已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项目支撑的优质项目。
二、征集要求
本专项坚持产业和市场导向。其中“有组织科研项目”重点面向具身智能、新能源、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校企联合攻关项目”“产业化落地项目”聚焦精密仪器、医工交叉、新型电力系统、关键基础件等佛山重点产业发展亟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方向。本专项重点关注重大技术路线的突破与关键任务完成度,相关成果应具备明确的产业前景或扎实的规模化推广应用基础。
三、其他要求
(一)除产业化落地项目外,有组织科研和校企联合攻关项目的组织方式为联合实施,不接受佛山市或清华大学的机构和个人单独申报。
(二)有组织科研项目单个支持300万元-600万元,校企联合攻关项目单个支持不超过30万元(专项资助经费和企业配资经费的比例为1:2),产业化落地项目单个支持200万元-500万元,对符合佛山重大产业布局、技术成熟度高且产业化前景明确的重大项目可适当提高支持力度。项目实施周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上述项目的具体支持金额及条件,根据当年度“佛山-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预算情况确定。
(三)项目建议须真实、准确,反映核心技术需求和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每个法人单位可就单个方向提出不超过3项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有关材料应于2026年6月19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kjjzhengsh@fskjj.foshan.gov.cn。为便于信息收集,请发送可编辑版。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合作交流科:郑岁华,0757-83282396
附件1:佛山-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指南建议表(有组织科研项目和产业化落地项目).doc
附件2:佛山-清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指南建议表(校企联合攻关项目).doc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