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已于2025年7月28日开展2025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领域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市监光规〔2023〕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标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