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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珠海市
信息来源: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交易分团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5
阅读人次: 104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业务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告》(会业字[2025]845号)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范围

  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的珠海市企业均可申请。申请企业如出现列明禁止使用品牌展位情形,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二、申请展区范围

  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可申请。其中,企业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2个,在其他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4个。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须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上传评审资质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提交珠海分团,系统上传资质材料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具体为:

  (一)登录(新用户注册获取)“参展易捷通”系统。点击“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进入品牌展位评审申请页面,按流程登记公司信息、添加展品资料、上传企业资质材料并添加展位申请。

  (二)下载、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连同按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套)提交珠海分团。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请申请企业于1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珠海分团。如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资料受理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层综合服务厅G16-G17号综合窗口(可邮寄提交);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

  五、评审指标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大指标,详见附件2。具体评分标准另文通知。

  六、申请要求

  (一)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二)请申请企业严格按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上传申报材料,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各项证书的所有人应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2.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企业申请截止日期。

  3.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三)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相关要求详见《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

             2.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评审资质指标

             3.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4.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

  

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

  2025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