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松山湖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商协会、平台(基地)、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2025年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 匠心莞品
二、大赛时间
2025年6月至7月
三、组织架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
(一)秘书处。负责赛事活动的协调筹备、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组。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特邀东莞龙头企业代表、知名企业家、投融资机构、行业专家、平台负责人担任。为推进大赛项目落地及成果对接,决赛中龙头企业评委占2名及以上。评审专家组对大赛组委会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鼓励与国内各大展会、创业赛事、创投栏目资源共享,提升大赛品牌价值;鼓励国内外商贸组织、知名电商平台、媒体(含投融资垂直媒体)、社交平台、投资机构、科研院所、券商、银行、双创载体、创辅机构(知识产权、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业设计机构)等积极参与并作为大赛支持单位,提升大赛产销对接成果、赛事服务质量及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园区、协会、基地(平台)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含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设置大赛官网外链。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包括养老产品、康复辅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500强或创客组100强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登录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先注册登录,选择“报名赛事类型(地市赛)”,再选择“第九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详见附件《大赛报名指引》。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详见附件)完整撰写项目PPT,一并上传系统。
2.报名时间:6月-7月上旬。
3.其他事项。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一)初赛(预计7月上旬)
初赛阶段安排参赛项目根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包括养老产品、康复辅具)8个参赛领域分组比赛。
初赛评委通过“8分钟路演 4分钟问答”的方式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参赛项目方可携带产品实物现场路演,路演参与人员须为核心团队,不超过7人,其中主要路演人员1人,其余人员可以补充发言。
1. 选拔进入地市赛决赛的项目名单。根据初赛评审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选拔10个企业组和6个创业组共16 个项目,并对这16个项目进行稽核,稽核通过后公示入围决赛,稽核不通过项目的晋级名额将由该组别次位项目替补,以此类推。
2. 推荐进入省复赛的项目名单。按照省厅的推荐要求,结合初赛评审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推荐项目数量为报名参赛项目总数的 5%(四舍五入后取整),其中企业组占推荐项目总数的 80%,创业组占推荐项目总数的 20%,形成拟推荐参加省复赛项目名单。若推荐项目不足 10 个按 10 个进行推荐(8个企业组项目、2个创业组项目),若推荐项目超过 30 个则按 30 个进行推荐(24个企业组项目、6 个创业组项目)。对该名单进行公示后,将推荐至省复赛。稽核不通过项目的晋级名额将由该组别次位项目替补,以此类推。
(二)决赛及颁奖仪式(预计7月下旬)
决赛分企业组和创业组进行比赛,围绕团队构成、技术实力、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市场前景、财务及融资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审。决赛评委通过“8 分钟路演 4 分钟问答”的方式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评估、评分。参赛项目方可携带产品实物现场路演。路演参与人员须为核心团队,不超过 3 人,其中主要路演人员 1 人,其余人员可以补充发言。
从晋级决赛的项目中,决出企业组、创业组一、二、三等奖。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对获奖企业、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以及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颁奖。
(三)参赛项目辅导
在省决赛前或市决赛前,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适时邀请专家对晋级项目进行针对性辅导,结合实际情况将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
六、扶持措施
1.市赛政策激励
(1)大赛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二、三等奖,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大赛设置优胜奖若干(大赛优胜奖在未晋级市决赛,且初赛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前24名项目中产生),颁发荣誉证书。大赛后向社会通告大赛决赛获奖名单。
(2)对征集项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专精特新企业报名数、获奖项目数、项目落地情况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设置渠道奖励并颁发“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若干名;对推荐项目获得省赛及国赛一、二、三等奖的产业园、投资机构、商协会、研究院所、高校、镇街等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颁发“最佳推荐奖”荣誉证书。以上奖项可叠加颁发。
(3)对大赛评委和导师颁发“荣誉导师”证书。
2.省赛政策激励
(1)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与现金奖励安排
省赛组委会安排110万元奖金,用于16强获奖项目的现金奖励,现金奖励分配表如下:
(2)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深圳除外),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3)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4)凡入围省赛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5)融资服务。特别支持单位提供优质信贷服务,对初赛获奖项目、决赛获奖项目、100强项目和落地广东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分别设计专属信贷方案,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0年,可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按目前LPR计算,约为2.6%-4%);省赛100强项目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
(6)省赛组委会大赛结束后将面向省赛100强提供培训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对接服务等。
3.国赛政策激励
(1)专精特新认定政策支持:“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50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国赛组委会面对优质参赛项目提供宣传展示、成果转化对接、投融资对接、“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落地入驻园区等政策激励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加大报名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园区、镇街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发动辖区不少于当地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的10%报名参赛,发动辖区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港澳青年初创项目、创客等参与赛事活动指引优质项目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
(二)邀请推荐专家评委。欢迎各园区、镇街、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国家/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推荐专家评委。各专家评委填写填写《专家入库申报表》(见附件),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参与赛事项目评审、对接指导等工作。省赛组委会秘书处也将从专家库中优选部分专家补充录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
八、联系方式
林先生,电话:13580928178
夏小姐,电话:15079985795
E-mail:DGzjtxlhh@163.com。
附件:1.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2.行业领域细分表
3.专家入库申报表
4.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
5.大赛报名指引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
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东莞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