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促进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部署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征集工作,相关技术产品经评审后列入《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目录》(2025年版)。现就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安全防护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个体防护类:眼面防护用品、头部防护用品、听力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躯干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坠落防护用品、其他防护用品。
2.安全材料类:防火阻燃材料、隔热材料、防水材料、耐高(低)温材料、耐压材料、耐腐蚀材料、防静电材料、抗辐射材料、阻隔防爆材料、绝缘材料、防弹材料、防颗粒物材料、防化学品材料、其他安全材料。
3.专用安全生产类:矿山专用安全生产装备、冶金专用安全生产装备、建筑施工专用安全生产装备、车辆专用安全生产装备、交通专用安全生产装备、石油和化工专用安全生产装备、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安全生产装备、烟花爆竹专用安全生产装备、安防专用安全生产装备、城市基础设施专用安全生产装备、机电专用安全生产装备、电工电器专用安全生产装备、核与辐射专用安全生产装备、其他专用安全生产装备。
4.其他安全防护类。
(二)监测预警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类:地震监测预警产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产品、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产品、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产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产品、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产品、森林草原灾害监测预警产品、其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产品。
2.事故灾难监测预警类:矿山安全监测预警产品、建筑安全监测预警产品、冶金监测预警产品、机械加工监测预警产品、危险化学品安全(含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测预警产品、交通安全监测预警产品、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产品、火灾监测预警产品、放射性物质监测预警产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产品、重大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产品、其他事故灾难监测预警产品。
3.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产品、药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产品、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监测预警产品、传染性疾病监测诊断预警产品、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产品、公共场所体温异常人员监测预警产品、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产品。
4.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类: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产品、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监测预警产品、群体事件安全监测预警产品、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产品。
5.通用监测预警类:突发事件通用监测预警产品。
6.其他监测预警类。
重点征集高精度监测预警产品:超前感知、监测预警、故障诊断、实景仿真、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技术装备等。
(三)应急救援处置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现场保障类:现场信息快速采集产品、应急通信与指挥产品、应急动力能源、应急后勤保障产品、警戒警示产品、其他现场保障产品。
2.生命救护类:探索检测产品、紧急医疗救护产品、安防救生产品、其他生命救护产品。
3.环境处置类:洗消产品、污染物清理设备、环境检测设备、堵漏器材、其他环境处置产品。
4.抢险救援类:工程抢险救援机械、专业抢修器材、排水排烟设备、消防装备、救援交通工具、特种设备及事故应急救援产品、其他抢险救援装备。
5.其他应急救援处置类
重点征集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搜救机器人、应急救援无人机、重载无人灭火机、模块化智能遥控装备等;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装备:登高平台消防车、救援直升机、多地形前突车、复杂环境下救援破拆和生命支撑装备、便携卫星通信装置、便携式个人定位与求救设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技术装备。
(四)安全应急服务类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评估咨询类:安全风险评估评价、隐患排查、应急心理干预、安全工程设计及监理、管理与技术咨询、其他评估咨询服务。
2.检测认证类:安全检测、安全认证、其他检测认证服务。
3.应急救援类:监测预警、医疗救助、工程抢险、事故救援、应急物流、其他应急救援服务。
4.教育培训类:专业安全培训、大众普及教育和培训、安全应急体验、演练、其他教育培训服务。
5.金融服务类:保险服务、融资租赁、担保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6.其他安全应急服务类:导航服务、测绘保障、科技交流和推广等。
二、申报要求
1.在深圳市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的技术和产品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资质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1.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参考《安全应急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1)进行分类,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信用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
(2)《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征集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参数、工作原理、执行标准、知识产权、应用案例、适用突发事件类型等;其中知识产权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应用案例需提供采购合同扫描件。
(4)《诚信声明》(附件4)。
(5)《〈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素材信息保密审查表》(附件5)。
2.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PDF版本报送,其中附件2和附件3还应提供可编辑的excel、word版本;主要产品(服务、产业空间等)有关照片需附原图(达到1M以上),上述相应材料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scyc@gxj.sz.gov.cn)
四、注意事项
2023年版、2024年版《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目录》中已列入的产品无需重复申报,已列入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新技术新产品。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应急产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申报汇总表
3.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征集表
4.诚信声明
5.《深圳市安全应急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目录》素材信息保密审查表
(联系人:徐晓燕、刘飞,电话:88101867、88101820)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