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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腾挪搬迁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16
阅读人次: 121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根据《宝安区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设备更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度企业腾挪搬迁补贴项目申报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 设备更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度企业腾挪搬迁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城市更新、征地拆迁、土地整备等腾挪搬迁且于2024年1月1日后在宝安新租赁生产研发用房的,按新租赁面积给予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因城市更新、征地拆迁、土地整备等在宝安区内腾挪搬迁,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在宝安区新租赁土地用途为M1或M0的生产研发用房。

  (三)申报主体新租赁的生产研发用房应按规定办理租赁备案凭证,租赁合同载明的起租日期、租赁备案凭证日期原则上在2024年1月1日以后,租赁合同载明租期不低于3年。

  (四)申报主体新租赁的生产研发用房应取得产权或权属证明,仅限自用,不得转租、分租。

  (五)获得原租赁的生产研发用房所在地街道办出具的确认意见。

  (六)新租赁的生产研发用房已缴纳租金月份不少于6个月。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4年度企业腾挪搬迁补贴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30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5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各申报主体应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宝安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地址为:

  1.宝安区新安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3楼(万达广场旁)

  2.宝安区西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3.宝安区航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4.宝安区福永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5.宝安区福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6.宝安区沙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7.宝安区新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8.宝安区松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9.宝安区燕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

  10.宝安区石岩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主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每一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通过后打印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七、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0755-27660599。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