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协(科创局)、有关院士(专家)工作站:
根据《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深府规〔2017〕1号)》的规定,市科协组织对我市2017年和2018年建立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评估对象为:至2019年底建站将满1年(含2年)的“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见附件1)。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建站以来,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总体运作情况,引进院士及专家团队的情况及效益,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所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评估方式和时间
评估工作由市科协组织,采取“工作站自评、提交资料、材料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工作站自评并提交书面材料;第二阶段,10月组织专家材料评估和现场抽查评估。
三、评估材料的报送
请各建站企业认真填报《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估自评表》和撰写建站以来的工作总结(约3000-5000字),于9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深圳市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科技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王媛
电 话:0755-83661042 13360079369
电子邮箱:4197497@qq.com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