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30
阅读人次: 101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0号)以及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有关要求,搭建集技能人才交流研讨、技能成果转化展示、技术技改对接合作为一体的开放平台,根据《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62号)、《深圳市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认定和奖补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3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市辖区内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以及市级、区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可以提出建设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的申请。各区还可结合本区技能人才工作实际,发动并推荐其他有意愿开展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建设的单位提出申请。

  二、工作职能

  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能人才政策规定,接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自身特色特长,设立开展技能人才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的场地区域,组织开展技能技艺交流、技能成才典型宣传、技能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等活动,承担市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展示示范工作,参与市、区工匠活动周等系列活动举办,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申请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奖补项目、参与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以及申请参与技能类公共服务等事项时,可作为工作成果和工作业绩提交。

  三、工作程序

  有意愿开展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建设的单位按要求准备《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申报表》(见附表)以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于5月20日(星期二)前报送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汇总,并于5月27日(星期二)前通过粤政易或电子公文系统报送我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国家级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也可于5月20日(星期二)直接向我局报送申请材料。

  附件:技能成果交流展示基地申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